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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余姚市泗门镇餐厨垃圾处置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加强泗门镇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泗门镇根据《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泗门镇内指定单位的餐厨垃圾由第三方公司统一处置。针对餐厨垃圾统一处置要如下:一、服务内容:作业服务内容:对泗门镇的餐厨垃圾进行处置(由泗门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清运);二、处置要求:2.1中标单位拟投入的处理设备的日处理能力须≥100吨/天,且符合环保等部门的要求;2.2中标单位拟投入使用的处理设备及处理工艺须符合现行环保的要求;从油水分离设施中清理出来的残渣、污泥、废水、废气应根据生活垃圾有关规定进行合法处置,处置过程产生的噪声、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废渣的处理等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生态环保要求,杜绝二次污染。2.3中标单位在处置时应符合环保要求,如发生环保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责并承担所有损失及费用,与采购人无涉。三、服务时间:1年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9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if !supportLists]1、[endif]根据《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承担餐厨处置服务的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if !supportLists]2、[endif]根据《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3号)“第四条餐厨垃圾管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单独投放,统一收运与集中处置为主、自行收运与自行就地处置为辅的原则,实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求分级负责,因此泗门镇内的餐厨垃圾应在余姚市内处理。必须满足上述2条要求,据了解余姚市内只有宁波一再生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满足本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并且有实力顺利完成本项目;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宁波一再生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12号三、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22日四、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徐主任联系地址:余姚市泗门镇府前路1号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4-621782052.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毛工联系地址:余姚市四明东路118号联系电话:1506745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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