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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 光明北路西侧房产红线外人行道修复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发包人为 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发包。本项目发包编号:SZ(G)2021-019。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本发包项目为光明北路西侧房产红线外人行道修复工程,包括人行道及树池修复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30万元,要求工期:30日历天,共为一个标段。
3.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除暂定级外) 资质[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发包 不接受 联合体竞包。联合体竞包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竞包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竞包。
增加第3.4、3.5款
3.4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 / 业绩,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临时建造师使用相关规定,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竞包。
3.5 有下列情况的竞包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将被拒绝参加竞包,请自行回避:
3.5.1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五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竞包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3.5.2竞包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竞包的,评审时以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公布的不良行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的曝光台查询结果为准;
3.5.3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
3.5.4竞包人如为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纳入宁波市统筹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经查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该企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未完成录入的;按《宁波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管理办法》(甬建发[2020]129号规定执行)
3.5.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为临时建造师的;
3.5.6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3.5.7未在竞包文件中附《投标确认单》的。
3.5.8不符合发包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4.发包文件的获取
将原第4.1条~第4.2款细化如下:
4.1 发包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
4.2下载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uyao/),附件为①发包文件,②施工图,③工程量清单。(①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本工程竞包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自备)。
5.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2日 下午 1 时30分,地点为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门分中心(泗门镇人民法院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增加第5.3条
5.3竞包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须通过基本账户缴纳,并注明发包编号);递交户名:余姚市泗门镇财政局其他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余姚农村商业银行泗门支行 ;账号: 231000002802409 ;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1日 上午10 时 30 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发包人: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4-62152718
联系人:钟工
发包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4-62683586/62683587
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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