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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6月14日余姚市梨洲街道阳光小区管委会定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9时开始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梨洲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2楼进行公开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梨洲街道阳光公寓29幢及振兴东路部分店面出租二、标的概况:标的物位于位于阳光公寓29幢3-5、6-7、11室,振兴东路121-123、125-127、133-135、141-143、129楼上及131的店面。
地址 | 房号 | 面积(m2) | 出租底价(元/年) | 备注 |
阳光公寓29幢 | 3-5 | 132.5 | 40000 | 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增加2000元/年 |
阳光公寓29幢 | 6-7 | 309.2(楼下88.3) | 46000 | |
阳光公寓29幢 | 11 | 140 | 25000 | 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增加1000元/年 |
振兴东路 | 121-123 | 230.54 | 30000 | |
振兴东路 | 125-127 | 230.54 | 30000 | |
振兴东路 | 133-135 | 230.54 | 30000 | |
振兴东路 | 141-143 | 230.54 | 30000 | |
振兴东路 | 129楼上及131的店面 | 173 | 20000 | |
三、承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承租权。
四、承租结算及缴款办法:中选的竞租人需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
五,竞租保证金:每间递交为人民币3000元整。
竞租保证金返还:未中选的竞租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按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中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转成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扣除应扣费用)后(按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退还。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无瑕疵。竞租人务必在竞价开始前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价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承担参与竞价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六、竞租人的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有良好的信用度。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止。
八、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
九、竞租报名时间:
竞租人须在2022年6月22日(下午2:00—4:00)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梨洲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2楼201办公室报名。
竞租人须在报名时,须提交下列纸质证明资料:(一)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竞租人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4.竞租保证金缴款单;5.竞租人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二)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竞租保证金交纳办法
(一)竞租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2日上午10:30。
(二)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以转账(必须实时清算)、电汇等形式缴入指定帐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代管资金专户社区资金,开户银行:余姚市农村商业银行梁辉支行,账号:2010 0022 1743 3990 00001)。
(三)竞租保证金缴入后,竞租人应向银行索取凭据。竞租人在缴纳竞租保证金时,务必在缴款单的“摘要栏”中注明本次所缴保证金的标的名称及相关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缴款人户名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一、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竞租成交的,竞租人应按招租文件规定将成交价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代管资金专户社区资金,开户银行:余姚市农村商业银行梁辉支行,账号:2010 0022 1743 3990 00001)。
十二、标的物交付: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竞租人付清成交款后2日内交付。
十三、悔约责任:竞租人成交后反悔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该竞租人不得参加。
十四、联系方式
出租方:余姚市梨洲街道阳光小区管委会
联系人:鲁主任
联系电话:17705848871
联系地址:余姚市梨洲街道阳光小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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