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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路南侧地块二项目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达路南侧地块二项目围墙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拆迁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拆迁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镇街道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镇街道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2.4000878198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拆迁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32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4-88395201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刘翠央、姚飒、李娜
电话:0574-8728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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