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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SN-01-d7/d10/e1/d2地块周边配套绿化及河流拓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SN-01-d7/d10/e1/d2地块周边配套绿化及河流拓宽工程已由鄞发改审批〔2023〕15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姜山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3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3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29026 平方米,其中天童南路、景江东路、宁南南路道路绿化面积约 8685 平方米,姜山西河、狮山河沿河绿化带面积约13268平方米,姜山西河、狮山河河道面积约7073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首南街道。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绿化、沿河绿化、河道拓宽、河坎建设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300万元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3064780575、4000878198;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巴敬文
联系电话:0574-883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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