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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起北路滨河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凤起北路滨河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尔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工程绿化面积约3612平方,景观园路约300米长,休憩廊架1座,景墙1座。
2.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景观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1631055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工程承包。
2.4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 2018 年7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 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978633 元)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 1)或 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如信息平台无法明确体现的,则以 2)提供的内容为准;2)业绩证明资料:①施工合同、②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③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共三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绿化景观工程部分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出具投标人在 2023 年 5月、2023 年6月、2023 年7 月连续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1公开招标。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 2.4000878198),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9时00分)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尔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金谷中路(西)165号5层502-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53736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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