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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云龙中学新建工程能耗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工作内容 | 预算金额 |
1 | 云龙中学新建工程能耗监测项目 | 1项 | 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91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实现与市级能耗监测平台的数据上传与对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则采购单位都将予以拒绝;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金额:人民币 叁仟贰佰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00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投标人应于 2023年8月 8日 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将于 2023年8月8日 14:00(时间)在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市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裘峰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
联系人:许宝军、张凯
联系电话: 0574-881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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