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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东吴镇重大主题宣传策划专题报道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DW-ZB2023-19
采购名称:东吴镇重大主题宣传策划专题报道服务
最高限价:288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完成止。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16:00时止。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和报名函,并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名函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电话:18806842244,邮箱:291199956@qq.com)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未能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88068422441。
3.采购文件工本费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镇街道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23年8月2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东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楼(东吴镇公共交易站)。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5楼;
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188068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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