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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火街道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7-05 16:14:52     阅读:次

潘火街道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PH-ZB(2023)-029

1. 招标条件

潘火街道积水点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街道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费约1300万元,建设规模:工程共涉及三个区域。第一个区域为东莺新村和佳童巷区域,位于南环高架和沧海路交叉口西北侧,工程涉及范围为东莺新村小区和佳童巷。第二个区域为潘火路区域,位于潘火路中的迪卡侬至红星美凯龙段。工程设计范围为潘火路上述路段以及与潘火路相接的凤起路和东迪巷。第三个区域为规划三路区域,位于宁波东枢纽南侧。工程设计范围为规划三路下穿甬台温高速处至紫城路交叉口。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

2.2招标控制价:36.3264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等。

2.4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 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主设计师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 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并在系统内完成与 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

5.6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鄞州区) (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鄞州区) 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6日9时30分。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 CA 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35号银亿都会国际A座1103、1109室

联 系 人:方毅坚、陈静

电    话:0574-830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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