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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5-25 15:22:42     阅读:次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34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600  万元,招标控制价39.2304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687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000平方米。新增床位数 100 张。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业务用房、住院服务用房、三优中心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康复中心、发热诊室等用房及道路、室外环境、电气、给排水等相关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

2.2招标范围: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为设计、施工提供详细可靠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有关参数。

2.3服务期限: 勘察周期30日历天,其中:初勘10日历天,详勘20日历天,并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的勘察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勘察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投标人及其拟派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拟派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6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上(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6 月 14日09时30分。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 CA 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镇南路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奥丽赛大厦15B07

联 系 人:孙瑞瑞

电  话:0574-8713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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