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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钱湖高钱小学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DQH-ZB(2023)-005
1. 招标条件
东钱湖高钱小学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2304-330299-04-01-225828 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新建16米规划道路、新建外环路、最美上学路改造。其中新建16米规划道路,西起环湖北路,东至外环路,道路全长约220米,标准横断面宽度16米,新建雨水管道约232米,道路南北两侧景观绿植设计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新建外环路南起16米规划道路,北至高钱小学北侧,道路全长约196米,标准横断面宽度16米,新建雨水管道约181米;最美上学路改造基于现状道路广场,结合新建道路进行设置,总计设置1155㎡。本工程新建16米规划道路、新建外环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高钱村。
2.2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具体专业包含:道路及附属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排管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
2.3服务期限:总周期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3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拟派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
3.4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5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
(三)其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上(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24日9时30分。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钱湖镇钱湖西路一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
联 系 人:金琳、戎健、黄文文、陆鑫杰、余小峰、徐驰
电 话:0574-5615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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