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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结束倒计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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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承包栽培项目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置坐落于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大田栽培面积约45.72亩,大棚鲜切花栽培面积约6亩,盆栽约3万盆。4、招标内容:菊花承包栽培(菊花品种和销售由招标人统一安排,中标人只负责种植,育苗费用由中标人自负。中标人不得改变土地性质。)盆栽质量要求粗壮,高度一般在30-40公分,每盆3-7条主枝,每盆3-7朵花,无病无倒伏,花盆完整;大田栽培、大棚鲜切花栽培同盆栽质量要求一样,大田栽培要求每亩种植约3000株;大棚鲜切花栽培要求每亩种植约15000株。5、回收价
序号 | 数量 | 回收价 | 备注 |
大田栽培 | |||
1 | 12.06亩 | 10400元/亩 | 地块一 |
2 | 19.92亩 | 地块二 | |
3 | 13.74亩 | 地块三 | |
大棚鲜切花栽培 | |||
4 | 6亩 | 19400元/亩 | 地块五 |
盆栽 | |||
5 | 3万盆 | 5.8元/盆 | 地块六 |
[if !supportLists]6、[endif]中标方式:回收价即投标报价。每个地块的中标人为一名,可重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同一个地块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仟元/地块(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人在开标后无息退还。
四、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合同签订时间:如中标者不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相关事宜。
七、其他: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200元/地块的资料费。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
联系人: 施照成 联系电话:13968326629
招标代理人: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5号商务楼8楼
联系人:吴滢 联系电话:0574-5635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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