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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西溪路道路改造工程—路灯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9-13 16:23:0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西溪路道路改造工程—路灯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象山县西溪路道路改造工程—路灯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  位于北起象山港路与西溪路交叉口,南至新爵路与西溪路交叉口  。

建 设 规 模:  安装DN75PE塑料管长1624米,DN100镀锌钢管长390米,600*600砌筑井9座及路面破除修复等配套附属工程    。

项目总投资 :      1345.26万元       。

招标控制价 :      53.4149万元       。

招 标 范 围:  象山县西溪路道路改造工程—路灯工程采购项目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

标 段 划 分:      1个标段       。

交 货 地 点:   业主指定地点      。

交   货   期:   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其他:

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6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7 日 17:30 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 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75 元,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 件。

4.5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 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黄工)。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 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在线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不要采用“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2: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余苏娅,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董旭,13685869928)

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晶晶,13857414931)。

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2、一个项目只生成一份缴纳说明单,根据对应缴纳说明单去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可将多个项目重复缴纳在一份缴纳说明单里,不然后缴纳的保证金即视为无效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

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8 日 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 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9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 现场 递交投标文件。

7.2 递交地址: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 赖敏丽、曹丽琴 ,联系电话: 13777032835 。

8.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1、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2、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十字西街96号      

联 系 人:       童宇           

电  话:     13777955101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街道丹河东路1378号        

联 系 人:    赖敏丽、曹丽琴        

电  话:    1377703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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