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乡镇(街道)交易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2021年度面上小型水利建设项目(100万元以下)—墙头镇溪坑河道建设工程由象发改审批[2021]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补助和其他,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象山县2021年度面上小型水利建设项目(100万元以下)—墙头镇溪坑河道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象山县墙头镇
2.3 工程造价:80.3744万元
2.4 建设规模:墙头镇东溪坑七里亭段维修工程:维修护岸120米;墙头镇吊水岩溪坑除险加固工程:新建两岸挡墙、落埠及下游贴面、砂浆勾缝等其他工程。
2.5 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021]110号范围内的新建挡墙和维修护岸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标段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9-2020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3.5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3.6其他要求:
(1)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7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1时3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在线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线上点击缴纳保证金节点时选择年度保证后提交即可。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线上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一个项目只生成一份缴纳说明单,根据对应缴纳说明单去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可将多个项目重复缴纳在一份缴纳说明单里,不然后缴纳的保证金即视为无效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时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郑玲,联系电话: 15957430650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墙头镇
联 系 人:俞阳
电 话:17857372163
招标代理: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商会大厦东侧20楼
联 系 人:郑玲
电 话:0574-65778501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
| 象山县2021年度面上小型水利建设项目(100万元以下)—墙头镇溪坑河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象山县丹西安置小区街面房办公室改造项目智能化采购(含安装)项目招标公告(重发) | 下一条:象山县丹西安置小区街面房办公室改造项目智能化采购(含安装)项目招标公告(重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