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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潘火街道投创地段YZ02-02-d4地块配套河道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13 16:03:04     阅读:次

鄞州区潘火街道投创地段YZ02-02-d4地块配套河道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潘火街道投创地段YZ02-02-d4地块配套河道护岸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均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潘火街道启明路与福庆南路之间,明月江南北侧。

  规    模:河道护岸长401米

招标控制价:2978281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护岸挡土墙,土方开挖及挡土墙墙后回填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它标段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3.2.4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2.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技术及资信标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找不到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 304 室(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 66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59000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61025

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4-88381846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35号科技广场4号楼3楼

联系人:陆晴雪

电 话:0574-87915231

9.备注

9.1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 304 室(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 668号),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 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 9.1、9.2、9.3 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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