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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2020年度五乡镇地块垦造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6-08 15:16:05     阅读:次

 

鄞州区2020年度五乡镇地块垦造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鄞州区2020年度五乡镇地块垦造耕地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2020年度五乡镇地块垦造耕地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宝同村、石山弄村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为4.4634公顷,规划新增耕地(水田)面积4.3998公顷,其中宝同村一号地块项目区总面积为1.0043公顷,规划新增耕地(水田)面积1.0043,宝同村二号地块项目区总面积为2.3293公顷,规划新增耕地(水田)面积2.3293,石山弄村项目区总面积为1.1298公顷,规划新增耕地(水田)面积1.0662公顷。

计划工期:120天

招标范围:鄞州区2020年度五乡镇地块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图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个。

招标控制价:130.75万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 号文件规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项目安全员、质验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4.4 投标人“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信用等级为 C 级及以上(以开标当天查“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施工单位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ingbo.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找不到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16:00(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简略地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 波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鄞 州 区 分 网 的 鄞 州 区 乡 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220.191.214. 173:8080)”,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 100 米)。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 100 米)。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七、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联  系  人:李丹亚  丁雅文

电      话:0574-87354620

 

备注:8.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 100 米),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微信群或 QQ 群形式,所有投标申请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备注: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 8.1、8.2、8.3 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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