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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结束倒计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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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龙街道范家村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D、E幢房屋招租竞标公告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跃龙街道范家村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D、E幢房屋招租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范家村北面。建筑面积8138平方米,建筑主体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共2幢(D幢、E幢)。3、经营范围: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给外来打工人员创造了一个安心舒适的居住环境,最大限度地引导外来务工人员进入集中居住、统一管理、规范服务的范围。4、承租期限:二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开始计算(装修期3个月)。5、承租底价:招租底价为120万元/年(注:承租款每间隔5年递增一次,按上一年承包款基数递增5%)。6、竞标方式: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时,在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大街62号,原黄坛区委四楼)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时,即直接按承租底价中标。7、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 5 月 31 日起二、竞标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竞包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三、报名时间、地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至 2021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9:00时-11:00时 ;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金桥广场15楼(时代西路128号)]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单位报名,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报名资料费:报名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1000 元人民币的资料费,资料费售后不退。四、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北斗支行;3、银行帐号:87010320103000942。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佰贰拾万元 整。5、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7 日 17:00 时前实际到账。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作部分承包款,不计息。四、竞标时间及开标时间竞标时间:2021年6月9日9:20时起~2021年6月9日9:30时止,逾期递交的竞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 9:3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大街62号,原黄坛区委四楼)。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法人单位竞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及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否则其竞标将被拒绝。五、承租款的支付承租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后续承租款一年一期付款,于每年5月30日前付清(即第二期承租款于2022年5月30日前付清,依此类推)。如逾期支付承租款,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房产内一切设施与设备由业主处置。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七、合同签订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八、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有意向的竞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标事宜。十、其他1、中标人在开标中标后,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一年)的3%计算(现金方式,开标会议结束当场支付)。2、中标人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中标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到期无偿归还业主。3、中标人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中标人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在承租期内,经营管理所需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涉。4、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置:中标人在在租用期间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租用期满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招标人,合同期满后中标人交出使用权时必须保证使用现状,不得破坏。5、租赁房屋的维修保养:在租赁期内由中标人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费用。6、房屋租赁的税金由中标人承担。7、在租赁期间内水费、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8、中标人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9、中标人须自行经营管理,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转让。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0、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范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联系人:范战标联系电话:13567460096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金桥广场十五楼)联系电话/传真:13968351433/0574-65229353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人:叶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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