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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明虎金属厂周边地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5-25 16:08:12     阅读:次

东吴镇明虎金属厂周边地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W-ZB2021-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吴镇明虎金属厂周边地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东吴镇平塘村。

建设规模:边坡高约60m,总体坡向约335°,总体坡度约44°。西部边坡下方为一宽约30m~35m、深约25m~35m的平台,边坡下部近于直立,上部较缓,坡度约45°;中部边坡前部为一高约2m的陡坎,该部分边坡前凸,距明虎金属厂较近(距离约15m)。

项目总投资:约457万元。

招标控制价:3985675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且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工。

招标范围:东吴镇明虎金属厂周边地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中上部削坡、下部锚杆及混凝土格构梁、挡墙、坡脚植树、坡面喷播复绿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的地矿信用等级(地矿中介服务机构)须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浙自然资厅函〔2021〕194 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公布的结果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岩土类(或地质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2拟派项目经理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报名并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投标人未在该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人民币79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6.2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11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15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恒业大厦 808 室

联系人:方工、杨工 

电话:0574-83056167

 

备注: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备注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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