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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鹤浦镇虎头岩废弃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由象发改审批【2021】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县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鹤浦镇虎头岩废弃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工程地址:象山县鹤浦镇五利村
工程造价: 140.2085 万元
工程规模:清坡1200平方米,削坡土方量636立方米,机械削石方量10130立方米等。
招标范围:批复范围内的削坡、清坡+系统锚杆+SNS主动防护网+喷混植生复绿+挡墙+坡面平台排水沟等(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主材及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地质类专业工程师或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
3.6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如中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视为“无在建合同工程”;如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10未在宁波市范围内办理好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的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前提交中标价款10%的资金作为人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或银行保函),待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未按时递交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4月26日至2021年05月 05 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05 月 06 日17时00 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 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捌仟 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在线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线上操作)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线上点击缴纳保证金节点时选择年度保证后提交即可。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不要采用“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余苏娅,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董旭,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晶晶,13857414931)。
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2、一个项目只生成一份缴纳说明单,根据对应缴纳说明单去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可将多个项目重复缴纳在一份缴纳说明单里,不然后缴纳的保证金即视为无效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品茗公司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
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05 月 0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05 月 07 日 下午14时30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联系人:邱海萍,联系电话:18867860138。
8.招标公告发布
1、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2、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地 址: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
联 系 人: 邱海萍、郑茜媛
电 话: 0574-59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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