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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2020年度东吴镇平塘村垦造耕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3-30 14:16:18     阅读:次

项目编号:DW-ZB2021-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2020年度东吴镇平塘村垦造耕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平塘村

建设规模:约42.82亩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和预算书。

标段划分:1个

招标控制价:1746344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3.2.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5.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16:00(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简略地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08日 9 时30 分,地点为东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楼(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恒业大厦808室

联系人:吴工、杨工

电话:0574-83056167

 

备注:

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备注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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