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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东陈乡旦义张坑湾溪坑及道路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3-02 16:07:0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东陈乡旦义张坑湾溪坑及道路整治工程由象发改审批[2020]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补助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委托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象山县东陈乡旦义张坑湾溪坑及道路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东陈乡旦门村南侧;

2.3 工程造价:184.9393万元;

2.4 建设规模:整治河道总长392米;

2.5 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020]273号批复范围内的新建挡墙,交通桥、堰坝,绿化,路面加宽,维修堰坝等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安全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9-2020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如中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视为“无在建合同工程”;如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3.5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7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0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 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在线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线上点击缴纳保证金节点时选择年度保证后提交即可。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不要采用“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余苏娅,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董旭,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晶晶,13857414931)。

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2、一个项目只生成一份缴纳说明单,根据对应缴纳说明单去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可将多个项目重复缴纳在一份缴纳说明单里,不然后缴纳的保证金即视为无效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品茗公司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

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 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时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联系人:金星星,联系电话:13362858367 。

8.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1、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2、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东陈乡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586806939

 

招标代理: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河东路773号

联 系 人:金星星

电    话:0574-8950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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