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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1-14 11:39:18     阅读:次

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20】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东部新城拆迁补偿款60000万元,项隘村筹措15000万元,其余由五乡镇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桩基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项隘村。

项 目 规 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44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460平方米,其中住宅91629平方米,幼儿园4983平方米,文化礼堂及物业、社区等配套用房15280平方米,地下室41568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88082万元,其中工程费69852万元。

招标控制价: 994950元;

招 标 范 围:本项目红线用地范围内的桩基检测项目,具体详见附表《检测内容一览表》。

标 段 划 分:1 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按本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完成各项检测工作,并提供正确的技术参数及提供满足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检测工作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安 全 要 求:无安全事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其相应计量认证证书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各检测项,并在有效期内;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0年10月、11月、1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1)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注:以上资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2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6.3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

银行账户:8117 0101 3020 05253

6.4联系人:曹会计;联系电话:0574-88485936

6.5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2  月  2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6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提交;

6.7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联  系  人:张  维 、李丹亚、陈忠杰

电      话: 0574-87354620  1896827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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