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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咸祥镇废弃矿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1-11 10:35:52     阅读:次

鄞州区咸祥镇废弃矿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咸祥镇废弃矿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已由   /   以   /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咸祥镇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设计、水保费限额:300000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杨空岙、杨婆岭、新湾、牛洋弄4个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以及按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其它义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监测、验收等工作)。

标段划分: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设计服务周期:方案设计进度满足业主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开标之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

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银行帐号:39409001040010006

6.2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1 月 20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 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公告第 7.3 条款自动作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正煌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宋泽成、吴梓丞

电话:0574-87707752、18815285703

邮箱:15650896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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