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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横溪镇中街村标准厂房项目绿化景观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1-16 08:44:04     阅读:次
鄞州区横溪镇中街村标准厂房项目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横溪镇中街村标准厂房项目绿化景观工程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中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中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中街村内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618687元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对该厂房内的绿化景观工程进行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具体任务量要求无在建。
3.5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完成录入。(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
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横溪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横溪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中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余晓勤、徐新宇
    电话:0574-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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