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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大徐镇殷夫故居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1-05 16:25:0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大徐镇殷夫故居修缮工程由象发改审批【2020】3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及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专项整治资金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县大徐镇殷夫故居修缮工程

工程地址:本工程位于大徐镇大徐村英烈路3号东侧;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52.2平方米

工程造价:34.1871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房屋及碑廊木构件修复或更换、屋顶局部更换、外墙抹灰及弹性涂料新做、木地板更换、新增照明线路及用电设施等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无在岗项目。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企业信用等级在D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完成录入,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6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月 5 日至2020年 11月 10 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10  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 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 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

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

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

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

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

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11 月 11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主任                                              

电 话:18858499533

                                          

 

招标代理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陈丹莉 

电   话: 0574-65656202

传   真: 0574-6565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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