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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姜山镇中心初级中学体育馆(室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初级中学,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初级中学,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初级中学体育馆
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木地板约1177.89平方米,墙面涂料约1000.5平方米,LED体育馆专用灯42套。
项目总投资:约88万元
招标控制价:876836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木地板、墙面涂料、LED体育馆专用灯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6.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克勇
电话:13306605625
8. 联系方式
8.1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微直播形式,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 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8.1、8.2、8.3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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