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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祥镇芦浦纪念碑支河连通(暗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9-28 16:53:59     阅读:次

咸祥镇芦浦纪念碑支河连通(暗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X-ZB(2020)-046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咸祥镇芦浦纪念碑支河连通(暗河)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鄞州区咸祥镇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174万元

工程造价:1528952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镇财政及100%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新建圆管涵230m,浆砌块石挡墙13m,河道清淤284m等水利工程(详见预算书)。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水利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必须经浙江省水利厅网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水建〔2013〕31 号文件规定)。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任务量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

6、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   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形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银行账号:39409001040010006

6.2提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公告第 7.3 条款自动作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主任

电话:0574-88403546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释科

电话:0574-8821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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