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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宏洲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一事一议办【202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141㎡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2009549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及村自筹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预算审核报告及图纸)。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信用等级须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 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承接项目数量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
3.3 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ggjy.nbyz.gov.cn/ )”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施工示范文本)。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 220. 191. 214. 173:7080/login )中下载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后果自负。(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
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81110101302303630(备注 009001)
联系人:张琦
电话:0574-88093735
6.2 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 3.6.3 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9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177号海运大厦16楼南半层
联 系 人: 虞工
电话: 1586743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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