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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消防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8-14 15:26:52     阅读:次

                    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消防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4】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百梁南路以西,句章路以北。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 221062.6 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353700元。

招标范围:本次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面积为221062.6平方米。

成果要求: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的质量和系统功能安全检测一次性达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20日历天内提供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且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的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消防检测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审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资格审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预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招标。

3.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担保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银行账号:81340101302063749

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 9 月 3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且签订合同后且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9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鄞州区日丽中路 555 号华茂总部一号大厦 17 楼 1701-4 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 42 弄 1 号金汇大厦 504 室;

电话/传真:0574-87841856;

联系人: 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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