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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2019年度瞻岐镇南一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7-21 16:34:56     阅读:次

 

鄞州区2019年度瞻岐镇南一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2019年度瞻岐镇南一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鄞州区瞻岐镇。

建 设 规 模:/

计 划 工 期:12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鄞州区2019年度瞻岐镇南一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施工图范围内。

标 段 划 分:1个

招标控制价:1189143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数量要求:符合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规定。

3.2.3 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3.2.5质量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报名并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投标人未在该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

收款人: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 鄞州银行瞻岐支行

银行账号: 81300101302100968

5.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10:00时(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5.3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进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 29日 9 时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公共交易站(鄞州区瞻岐镇东街40号后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电话:15058476112

传真:0574-874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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