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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镇金峨点公益性生态墓园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7-15 16:20:05     阅读:次

                             

横溪镇金峨点公益性生态墓园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溪镇金峨点公益性生态墓园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中共横溪镇委员会党政联席(2020)7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72万元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1717337元

招标范围:横溪镇金峨点公益性生态墓园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墓穴、铺装、挡墙等。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施工信用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需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一名。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 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找不到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28 日 13 时30 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横溪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邵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252405478

传真:0574-87415509

备注: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备注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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