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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五乡镇李家洋村WX02-08-09地块表土剥离及围墙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红线区域内表土剥离45094平方米及新建围墙工程846.95米
招标控制价:1662557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清理场地、表土剥离、围墙砌筑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
3.6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
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
银行账号:81170101302005253
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曹会计,联系电话:0574-88485936
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且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经办人:李克勇
电话:13306605625
传真:0574-88395925
9.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
9.2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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