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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象东商厦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04 16:24:05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象东商厦给水工程,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宏图路与宝屿路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规模:管道总长约5822米

工程造价:39.2413万元(不含甲供材料费)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图纸范围内的给水工程,不包括开发商实施部分和甲供材料采购(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9-2020年度象山县水务集团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 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0年6月4日至 2020年6月9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 经招标人核实 ,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黄工)。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 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仟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投标人如需线上操作,太平洋财产保险和宁波五联融资担保保单可线上办理,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张晶晶(13857414931)。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308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钱俊豪

电话:137770310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来薰路496 -508号2楼

联系人:武剑

    电话:18758330371  0574-657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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