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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朝阳学校采购电子白板设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21 09:45:46     阅读:次

 

项目编号:JS-ZB(2020)-017/NBITC-202020047

发布日期:2020年4月21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朝阳学校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电子白板设备

1批

19.2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二、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网上查询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发售时间:2020年4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1:30,13:30-17:00。

3.2招标文件提供方式:(1)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20.191.214.173/home/index)镇街道交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4月28日16时30分前缴纳标书费并电话确认(0574-87322846),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汇入下方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7322846办理投标报名事项。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账    号:81110101302303630(备注009001)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0574-88093735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5月12日14时00分之前递交到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大厅(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5月12日14时00分在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大厅(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朝阳学校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574-88464807

 

八、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联系人:陈燕、章清森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245842713@qq.com

 

九、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9.1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9.3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245842713@qq.com)进行收发。

9.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9.5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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