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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溪镇童村美丽宜居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14 15:51:23     阅读:次

塘溪镇童村美丽宜居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溪镇童村美丽宜居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鄞三居办[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鄞州区塘溪镇童村

规       模: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3611709元

计 划 工 期:21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仿古建筑、景观、绿化、市政、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须具有 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①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②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鄞州区或江北区或宁波市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柒万 元整

形式: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子汇票、网银(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塘溪支行

银行账号:81320101302199224

6.2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 6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5 月 7 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政府新综治办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A幢15楼

联系人:周宁栋      

电话:0574-86879107、15267877892

传真:0574-8687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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