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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鹤浦镇小网巾村节制闸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象山县鹤浦镇小网巾村经济股份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鹤浦镇小网巾村节制闸工程
工程地址:鹤浦镇小网巾村
工程投资:41.8294万元
工程规模:扩建节制闸至2孔×3.0m;闸底板纵向长度为3.0m左右。水闸上游为钢筋砼机耕桥长5.0m,机耕桥中墩采用0.8m浆砌石。水闸下游采用4.0m厚浆砌石护坦,护坦长3.0m。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节制闸工程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9-2020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3.4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3.5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4月14日至 2020 年4月17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 年4月17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75 元,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均采用线上缴纳,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账户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门卫处),联系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玲、胡懿璐),联系电话:15957430650、18968367766。
方式二:邮寄递交。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门卫处)”,收件人为:陈青云,联系电话:0574-65017611。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鹤浦镇小网巾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地 址:鹤浦镇小网巾村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3566504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翔大厦附9#二楼
联 系 人:郑玲、胡懿璐
电 话:0574-6577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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