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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03 15:39:46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丈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3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潜龙巷20号。

    项目规模:工程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1970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550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设项目项目管理(代建)、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中:(1)项目管理(代建)服务范围为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等;(2)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3)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设备)、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4)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如有)、结算审核(一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同时满足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城市规划师、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人在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连续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专业为房屋建筑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3.2.2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2.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2.5 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该系统已经审核通过;

3.4.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在系统中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其余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

银行账号: 30010122000865961

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鄞州区潜龙巷2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月娣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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