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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横溪镇道成岙公共活动中心工程(主体)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02 18:23:51     阅读:次

鄞州区横溪镇道成岙公共活动中心工程(主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横溪镇道成岙公共活动中心工程(主体)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2020〕5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均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拔款80万元,其余为村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横溪镇道成岙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64平方米,钢筋砼框架结构二层(部分为单层),桩基础,坡屋面,建筑总高度13.2米。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3338212元

计 划 工 期:15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4#砖砌化粪池、隔油池各一座)、安装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精装修及灯具、插座、开关、洁具、地漏除外。

标 段 划 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 波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鄞 州 分 网 的 鄞 州 区 工 程 建 设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4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jy.nbyz.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958229806

 

备注: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备注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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