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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镇兵营至西泽农村公路修复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 [2019]3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贤庠镇兵营至西泽农村公路修复工程
工程地址:位于贤庠镇兵营至西泽
工程投资:约130万元
建设规模:路段全长1650米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浆砌石挡墙修复、道路标志等交通配套设施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或浙江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浙江省外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布的资质企业须在浙江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公路养护技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要求专职安全员1名。
3.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3 月31 日至2020 年4月3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4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0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线上操作)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线上点击缴纳保证金节点时选择年度保证后提交即可。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均采用线上缴纳,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4月8日14时00 分。
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浙江省象山县贤庠镇泰和路75号3楼会议室),联系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章琴丹),联系电话:13566537783 。
方式二:邮寄递交。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浙江省象山县贤庠镇泰和路75号3楼会议室)”,收件人为:章琴丹,联系电话:13566537783。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县贤庠镇 地 址:天安路378号4楼
联系人:应曙照 联 系 人:章琴丹
电 话: 18658418800 电话及传真:0574-657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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