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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南街道石家村南侧地块苗木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31 16:17:58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南街道石家村南侧地块苗木迁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苗木资产留存值收益(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石家村南侧地块(姜山镇曙光村范围)

建  设  规 模:碳汇林面积约96亩 ,香樟、沙朴、无患子、天竺桂等苗木共约3057株

苗木迁移工程招标控制价:992232元

计  划  工 期:5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图纸范围内首南街道石家村南侧地块苗木迁移工程施工及所迁移的苗木处置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 一次性达到净地标准

安  全  要 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园林绿化类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11月、12月、2020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及拟委任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陈麒麟、徐升阳

电      话:0574-88103779

传      真:0574-88107620

   

8、备注

8.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四楼开标室,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评标区进行,并在线微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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