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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城南高新创业园汽车城区块围墙外部分绿化及人行道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投复【2011】414号、417 号、422 号、象发改审批【2012】406 号、象发改审批【2019】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城南高新创业园
工程规模:铺设人行道面积约2606.6m2,绿化种植面积约12954.46m2。
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A、B、C、D区块的人行道铺设、绿化种植等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 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数量要求:当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9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20】3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传统线下摇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3月31日至2020年 4月3 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确认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入围企业的代码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资料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确认结束后予以关注,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2020年4月7日至 2020年4月 10日17时00 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3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 经招标人核实 ,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线上操作)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均采用线上缴纳,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09时00分,地点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管委会大楼8楼小型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 地 址: | 象山县丹河东路773号 | |
邮 编: | 315700 | 邮 编: | 315700 | |
联 系 人: | 薛清先 | 联 系 人: | 张黛娜 | |
电 话: | 0574-65008980 | 电 话: | 0574-89502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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