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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首南街道轨道交通3号线句章路站地块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26 15:48:04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首南街道轨道交通3号线句章路站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

建设规模及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等。

招标控制价:648421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招标控制价审核)]。

标段划分: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①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②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鄞州区或江北区或宁波市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 号”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本项目不适用)。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银行账号:81340101302063749。

5.2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的退取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 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办事处17楼1701-4会议室(鄞州日丽中路555号总部一号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小民(15968040808、0574-8830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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