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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南街道和众家园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23 16:38:56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南街道和众家园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项目业主)、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首南街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84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808.64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65624.9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5183.72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2627328元。

计划工期:配合总包施工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智能化各系统的设备及管线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保修及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 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的开始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正在被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

式)方式提交;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否决。

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帐号:81340101302063749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鄞州区日丽中路555号华茂总部一号大厦17楼1701-4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项目业主)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邹芳敏

电      话:0574-88103779

传      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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