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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姜山镇2020年度房屋拆除工程投标单位资格入围(50万元以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1-21 10:44:19     阅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鄞州区招投标有关规定,报经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鄞州区姜山镇2020年度房屋拆除工程投标单位资格入围(50万元以下)进行公开招标,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项目编号:JS-ZB(2020)-00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鄞州区姜山镇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等的拆除、垃圾清理外运及处置、场地平整、复耕等(拆除的钢结构、钢筋等有价值材料归原建筑业主方所有)

2、安全要求:合格,事故率为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房屋拆除工程或合同金额的需提供发包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发包人公章);

1.2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有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不得被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1.3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1.4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6、入围单位在入围期间被取消任意项目入围资格的,将取消其所有入围资格,并没收诚信保证金且1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入围单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5日 (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30时-3: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403室。

3、招标文件费用: 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报名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投标单位须以总公司名义现场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4.1 报名表(2份)(格式参考公告附件);

4.2 现场报名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招标文件);

4.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4 提供企业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图证明(含审核通过日期、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与信用评价等级);

4.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复印件(如有);

4.6房屋拆除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如需)。

注:报名材料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在报名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要求审核原件时未提供的,将不予受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司公章,注册分支机构公章无效。投标人未在上述规定报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九、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81110101302303630(备注009001)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0574-88093735

5.2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十、诚信保证金

入围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诚信保证金。如发生无故不参加项目投标、转让项目等现象,一律没收其全部诚信保证金,并取消入围资格,并上报区交管办备案。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克勇

电话:13306605625

传真:0574-883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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