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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镇汤鲁线至乌屿山农村公路修复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2019]3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上级补助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起自汤鲁线(X501),沿线经青莱村、乌屿山村,终点至汤鲁线(X501)
工程造价:113万元
建设规模:全长3572米,土路肩硬化4563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987.5平方米,设立道路标志及百米桩等交通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土路肩硬化、路面修复,设立道路标志及百米桩等交通配套设施(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单位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3.4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信用评价结果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凡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线上操作)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线上点击缴纳保证金节点时选择年度保证后提交即可。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均采用线上缴纳,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地址:象山县泰和路75号
联系人:应曙照
电话:186584188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号2楼
联系人:陈娜
电话:0574-6500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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