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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南街道九曲幼儿园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南街道九曲幼儿园空调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建设地点:首南街道九曲幼儿园。
建设规模: / 。
项目总投资: / 。
招标控价:1360477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 VRF 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 段 划分:1个标段。
工 期:(1)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后1个月内到货;(2)安装工期: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并无条件配合装修施工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VRF产品的制造或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如出现同一厂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则该厂家授权的投标人的投标申请招标人都将拒绝。注:进口品牌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3投标的VRF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并与投标产品的品牌相一致,进口产品除外);
3.1.4投标人还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5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6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注册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 VRF 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4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金额:人民币 贰万伍仟 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银行账号:81340101302063749
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将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至招标人账户后才可退回投标保证金。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7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办事处17楼1701-4会议室(鄞州日丽中路555号总部一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钱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
联系人:宋泽成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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