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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特色风貌带(横溪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2-26 16:42:25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横溪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特色风貌带(横溪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横溪镇

规    模:本工程由一幢2层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89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2468937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补助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 万元以下)和污水零直排(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以下)施工预选承包商的房建项目入围单位。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信用等级须为D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6系统中“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 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④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找不到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形式递交。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横溪支行

户名: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 

银行账号:81250101302181243 

到帐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收据后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鄞州区横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45614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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