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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咸祥镇金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金竹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咸祥镇金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咸祥镇金竹社区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710173元
项目规模:改造面积约600m²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金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立面门头改造、室内一层、三层及四层的装修、电气、给排水、弱电工程改造等工程施工承包及承担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须满足:
(1)若在系统中有信用等的,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已按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根据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规定允许其同时再承担一个小型建设项目。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分中心(http://220.191.214.173/home/index)”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金 额:人民币12000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帐号:3940900104001000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6.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金竹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鄞州区咸祥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王芸、许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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