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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小型监理项目发包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2-17 08:53:02     阅读:次
受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对宁海县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小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由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单位(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安排实施的监理服务费在20万元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景观绿化工程)监理项目。
①项目主要内容。
②合同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③发包价:工程监理收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并下浮30%(取费基数为工程合同价,专业调整系数取1,复杂系数取0.85),(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如同一人具备两个资质可委派一个项目总监)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不得在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2.3竞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20年  12   月  25   日9:30 时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力洋镇创业路39号宁东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创业路39号宁东新城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杨君亚
联系电话:0574-59957348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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