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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二期公共租赁房工程总承包(EPC+F) 招标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2-02 14:39:13     阅读:次
宁海县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二期公共租赁房工程总承包(EPC+F)
招标预公告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二期公共租赁房工程总承包(EPC+F)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3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宁海县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二期公共租赁房工程总承包(EPC+F)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西店)[2019]24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F)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二期,东至工业大道,南至9M规划道路,西至现状空地,北至新园一路。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693平方米,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35%,容积率(地上):1.5~2.0,绿地率≥30%,停车配建标准参照《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或按照地块开发当年停车配建指标规定执行。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现场指导、勘察、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附属配套设施、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勘察周期 1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10 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设计方案不设补偿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需满足负责人资格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担任。
3.3.1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
3.3.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投标人中标后,在各子项目实施前还须按宁海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各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3.4.1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2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
4.2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事达金融商务中心B区二楼)。
5、资格审査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nhztb.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址:http://www.nhztb.gov.cn/)平台完成支付。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7.2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3银行账号获取方式: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并进行支付。
7.4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前实际到帐。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83525077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严岳海、周恒、周聪燕
联系电话:0574-6525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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